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工作制度
(一)登记报告: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、纠纷投诉及时登记,对重大、特大的事故或纠纷应及时按规定上报。
(二)快查快办:查处人员应尽快着手进行案件的查处工作,一般要求一周内立案,三个月内结案。
(三)现场调查:所有受理案件都应进行现场调查、取证,掌握第一手资料。
(四)查处结案:所有受理案件均必须进行查处,有调查情况,有处理意见,任何人无权扣压不办。